监察审计工作人员“廉洁自律三不准”-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纪委综合办公室、监督检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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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审计工作人员“廉洁自律三不准”
来源: 更新时间:2017-06-12 16:23:5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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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监察审计室在省纪委、省监察厅出台《严格规范机关工作人员外出执行公务的十条纪律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制定监察审计工作人员“廉洁自律三不准”。
1
、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介绍工程队或供应商来校从事经营活动;
2
、不准影响干预学校各部门的正常工作;
3
、不准无故拖延或耽误学校有关部门来办的任何工作。
请全校广大教职工监督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纪委综合办公室、监督检查室
电话:0791-83805935 83952231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学府大道5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