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党总支和党员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或作出处理,重要问题须向校纪委报告; 2、协助总支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工作; 3、对所在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问题,协助校纪委做好受理和检查工作; 4、配合组织委员在党总支召开民主生活会前征求群众意见; 5、参加校纪委召开的会议和培训; 6、每季度向校纪委汇报一次工作情况; 7、完成总支或校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注:理工学院党委纪检工作人员职责照此执行
中共江西科技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00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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