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江西省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全国、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整体合力,切实做好学校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各单位的工作职责,现将学校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任务分工表附后),请按此分工履职尽责。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各项改革措施都要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要求” 。各基层党组织要始终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坚持一手抓改革发展稳定,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保障学校各项事业跨越发展、所有干部健康成长。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勇于担当,敢抓敢管,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的落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都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责任追究意识。
承担牵头任务的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抓好工作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在组织协调上发挥主导作用,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思路、任务和目标,并会同责任单位制定出措施具体、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各责任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增强全局观念,主动配合,善做善为,按照每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具体安排,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完成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学校纪委要承担监督责任,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学校将在年底按照《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对各单位落实工作任务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附件:《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表》
中共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