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寒假、春节将至。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统筹做好2014年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节日期间有关改进作风工作和加强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带头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
(二)要认真开展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专项整治工作。
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参与赌博,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
进一步精简各类茶话会、联欢会,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经营性文艺晚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严肃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三)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过好“廉政关”,坚决反对“四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中共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纪委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监察审计室
201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