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近一段时间,省纪委先后下发了《关于黄峰岩等同志违规收送“红包”问题的通报》、《关于詹斌同志违规收受“红包”问题的通报》(以下简称“两个《通报》”)。这两个《通报》反映出一个问题,“红包”问题还没有完全治住,有的干部为此还在付出代价。根据省纪委《关于在全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中进行拒收“红包”警示教育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开展警示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迅速学习传达。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将省纪委两个《通报》和关于开展拒收“红包”警示教育的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做到人人皆知、全覆盖。要把学习传达工作与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学校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入脑入心。
二、组织专题讨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讨论,特别是处、科级领导干部和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要把自己摆进来,吸取他人教训,牢记“违规收送‘红包’一律先免职再处理”的纪律规定,管好自己、爱护干部、带好队伍。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克服侥幸心理,常怀戒惧之心,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自觉抵御“红包”歪风。
三、采取整治措施。各部门、各单位要抓住元旦、春节等“红包”问题易发多发的时节和党员干部婚丧嫁娶、晋级晋职、生日喜庆等时机,有针对性地开展提醒预防教育,对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警示党员干部不闯红灯、不触底线、不走邪路。要加强对权力监督制约和岗位风险廉能管理,特别是要紧盯人、财、物管理热点岗位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岗位工作人员,提出具体管用的有效措施,抓好落实。
四、强化监督检查。学校纪委将通过巡查抽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对党员干部监督力度,持续集中整治“节日病”,坚决防止“红包”歪风反弹;将高度重视、认真核查群众举报、媒体反映的违规违纪线索。对无视规定、顶风违纪的,对心存侥幸、“走地下、搞变通、玩规避”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形成“不敢为”的氛围。
五、落实责任追究。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查找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以制度的刚性和纪律的硬约束保证治理“红包”、改进作风的长效化。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切实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意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学校纪委将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扎实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将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凡对“红包”问题放任不管或阻挠检查的,追究有关部门、单位的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将这次开展拒收“红包”警示教育情况,于2014年11月底前报学校纪委办公室。学校纪委将不定期组织明查暗访,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治理“红包”问题的监督检查。
中共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纪委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