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6年春节、寒假期间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2016年寒假、春节将至,为认真落实上级有关通知精神,及时总结过去一年反腐倡廉工作,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加强春节、寒假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改进作风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有关制度规定,持续深入反对“四风”,着力解决不严不实的问题;要认真学习、坚决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党员干部要带头厉行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带头崇廉拒腐,坚决杜绝“节日腐败”。本着文明、健康、节俭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各项活动,坚决落实以下纪律要求:
1、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
2、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3、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4、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5、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6、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7、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8、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9、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10、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二、切实落实“两个责任”,严肃查处违纪行为
各级党委(党总支)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遵守廉政规定和纪律要求,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各级领导干部要过好“廉政关”,做遵规守纪的表率。
学校纪委将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快查快办,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广大教职工发现党员干部在春节、寒假期间违反通知要求的,可以举报到纪委办、监审室网站的举报信箱或纪委书记信箱。
三、总结并提炼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据《关于落实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赣科大党发[2015]11号)、《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赣科大党发[2014]16号)、《中共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细则》(赣科大党发[2015] 8号),认真总结、积极提炼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并请于2016年2月26日把下列材料汇总交到纪委办公室:
1、分管校领导对所分管部门、单位提出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职工廉洁从业、学生廉洁从学的相关要求以及督促检查方面的材料;
2、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的专题书面报告;
3、党政一把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书面报告;
4、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的特色材料。
中共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1月12日